報紙上寫著

大法官不容許說謊



因為是執法者

所以必得接受社會更高標準的檢驗



從小到大

每個人應該都或多或少說過大大小小的謊吧

有些謊言無傷大雅

只是為了方便

有時是為了保護別人 不讓人傷心

譬如  小學1年級有一次考壞了

放學途中經過一個焚化爐

直接丟了省事

還有一次數學考6分

這....這更是不提也罷

直接自己簽名算了!



昨天雲柔找對面鄰居女孩逛街

因為不想讓讀小一的小麻煩兒子跟班

鄰居媽媽跟女兒上演了一齣戲

假裝跟女兒吵架 把女兒趕出去

當然 等她們2個女生高高興興的逛街回來

還是得把戲再演回來

只見鄰居媽媽開門看見女兒之後一臉"欣喜若狂"的樣子

然後拉大嗓門叫著(還是哭調哦)(說給他兒子聽的吧)  姐姐回來了 姐姐沒有離家出走.....



真是夠了吧 鍾妮媽媽!

我真是笑到肚子痛.....

說謊  原來是只屬於小市民的平凡快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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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 Yi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